(網經社訊)近日,國內知名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臺“電訴寶”(315.100EC.CN)接到用戶投訴“尚德機構”被指欺騙消費者,客服敷衍了事。
出品|網經社
撰寫|DeepSeek

1月19日,河北省的劉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尚德機構虛假宣傳,哄騙消費者,收費超高,誘導消費者分期貸款,而且售后服務質量不好,多次與客服溝通,總說如果要想聽取最新內容的話還要二次收費。在實際的授課過程中,根本就沒有達到他們所說的那樣服務標準。事后學院考試不理想,也沒有專人來進行輔導和分析,難道就這樣的服務態(tài)度嗎?
要求:退還費用,已達到市場合理收費,并開發(fā)票,讓學員能繼續(xù)聽最新的課程內容,以完成學業(yè)。
接到該用戶投訴后,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臺相關工作人員督辦妥善處理,但截至發(fā)稿前,我們尚未收到來自被投訴平臺的任何有關處理回復。

據網經社企業(yè)庫(COP.100EC.CN)顯示,尚德機構隸屬于北京原馳蠟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劉通博,公司注冊地址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區(qū),是一家教育機構,專注于會計、心理、建筑行業(yè)的職業(yè)培訓,提供企業(yè)培訓和咨詢服務,提供大規(guī)模開放型在線課程,為學員答疑解惑。

據“網經社企業(yè)風險評級系統(CREDIT.100EC.CN)”顯示,尚德機構隸屬的北京原馳蠟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風險評級為R1+,公司目前所處低風險。

一、爭議核心:退款陷阱與誘導套路
退款政策模糊
消費者普遍反映,尚德機構在報名時承諾“無條件退款”或“隨時退費”,但實際操作中設置苛刻條件(如超短退款期限、扣除高額手續(xù)費),甚至以“課程已開通”為由拒絕退款,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誘導貸款分期
部分學員被銷售人員推薦使用第三方網貸(如“咖啡易融”等)支付高額學費,隱瞞貸款風險,導致學員在未完成課程的情況下仍需償還貸款,陷入經濟困境。
虛假宣傳與過度承諾
通過“保過班”“不過退款”等話術吸引報名,但實際考試通過率與宣傳不符,且退款條件苛刻(如要求學員完成所有課程、作業(yè)和模擬考試)。
根據網經社旗下電商大數據庫“電數寶”(DATA.100EC.CN)顯示,“BOSS直聘”主要涉嫌存在退款問題(50%)、霸王條款(30%)、售后服務(10%)、網絡欺詐(10%)等問題。

二、問題根源:行業(yè)亂象與監(jiān)管滯后
在線教育預付費模式風險
教育機構通常要求學員預付全額學費,但缺乏對資金使用的有效監(jiān)管。一旦機構資金鏈斷裂或惡意拖延退款,消費者權益難以保障。
銷售導向的運營模式
部分機構以“業(yè)績提成”驅動銷售人員,導致其通過夸大效果、隱瞞條款等手段完成簽單,甚至偽造學員案例誘導消費。
維權成本高
消費者通過法律途徑維權需耗費大量時間和精力,而尚德機構等企業(yè)常以“合同條款”為由拒絕協商,迫使部分學員放棄追討。
三、消費者應對策略
報名前防范
核實資質與口碑:查詢企業(yè)是否具備《辦學許可證》,通過“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了解經營風險,參考第三方投訴平臺評價。
謹慎對待貸款分期:避免使用機構推薦的網貸,優(yōu)先選擇可退費的支付方式(如支付寶、信用卡等)。
保留證據:保存宣傳頁面、聊天記錄、合同原件,特別關注退款條款(如期限、手續(xù)費比例)。
退款維權路徑
協商投訴:先通過官方渠道(如尚德APP、客服電話)提交申請,若拖延不處理,向12315、地方金融監(jiān)管局(涉及網貸)或教育部投訴。
集體訴訟:聯合其他受害者通過法律途徑維權,降低個體成本。
媒體曝光:通過社交媒體、消費者權益節(jié)目(如央視315晚會)擴大影響力,倒逼企業(yè)解決問題。
四、行業(yè)反思與政策建議
強化資金監(jiān)管:建議教育機構接入第三方存管系統,確保學費安全,防止挪用。
規(guī)范宣傳與合同:明確要求機構在合同中注明退款細則,禁止使用“保過”“包就業(yè)”等誤導性話術。
建立行業(yè)黑名單:對屢遭投訴且拒不整改的企業(yè),應限制其市場準入并公示違規(guī)行為。

總結
尚德機構的爭議反映了在線教育行業(yè)在快速擴張中忽視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弊端。消費者需提高風險意識,監(jiān)管部門也需加強事前合規(guī)審查與事后懲戒機制。對于已陷入糾紛的學員,建議通過法律途徑堅決維權,同時推動行業(yè)建立更透明的服務標準。
國內知名網絡消費糾紛調節(jié)平臺“電訴寶”,攜手“一帶一路”TOP10影響力社會智庫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即將發(fā)起“2025第十四屆網絡消費315調查行動”,并將發(fā)布《2024年度中國電子商務用戶體驗與投訴監(jiān)測報告》。
行動通過:1)系列數據報告發(fā)布,辨別“刺客”平臺;2)發(fā)起主題調查行動,看清網絡消費“雷區(qū)”;3)發(fā)布315消費預警 避免霧里看花;4)電訴寶“云315”平臺聯動千家網絡公司,為用戶“保駕護航”;5)典型案例曝光,避免“重蹈覆轍”;6)全國近3000媒體記者輿論監(jiān)督倒逼行業(yè)健康發(fā)展等六大方式,推動網絡經濟持續(xù)、健康發(fā)展,為再塑清朗網絡消費環(huán)境貢獻綿薄之力。
網經社在消費維權、立法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并得到有關部委、消協的肯定。如2020年網經社出席國家市監(jiān)督總局在京召開的“互聯網企業(yè)創(chuàng)建無傳銷網絡平臺座談會”,發(fā)布國內首份《中國社交電商合規(guī)研究報告》;2017年承接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委托的“跨境網購消費者權益保護課題”;2016年承擔承接國家工商總局和浙江省工商局“全國網絡交易平臺合規(guī)審查”調研課題項目;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中國消費者協會指導,與《中國消費者報》舉辦的“促進電商發(fā)展指導網絡消費”座談會上,發(fā)布《2016年中國消費者網絡消費洞察報告與網購指南》。9月25日,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屆專業(yè)委員會專家聘任儀式暨浙江《消法》實施辦法修改座談會在浙江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舉行。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受邀參加,并獲聘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屆電子商務專業(yè)委員會專家。

2013年,網經社受邀出席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局等舉辦的《支付業(yè)消費權益保護研討會》,并做主題報告;發(fā)起“2010中國網絡傳銷不完全調查”,并發(fā)布中國首份網絡傳銷調查報告《2010中國網絡傳銷調查報告》,推動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jiān)會等六部門聯合行動。
【小貼士】

國內知名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臺“電訴寶”(315.100EC.CN)運行10余年來,與全國近千家網絡消費平臺建立對接,影響1億+網絡消費用戶,新系統實現一鍵投訴、24h在線、自助維權、同步直達、實時處理、進度查詢、評價體系、法律求助、大數據分析等諸多功能。目前,平臺“綠色通道”服務向廣大網絡消費平臺開放,平臺可自主申請入駐,實時受理、反饋和查詢用戶滿意度評價。為了更好地營造公開、透明、健康的網絡消費投訴環(huán)境,“電訴寶”公開版已正式上線,新增用戶投訴實時受理動態(tài)、月度平臺投訴量TOP10、熱點投訴地區(qū)、投訴榜(依據投訴量排行)等模塊,讓投訴過程透明化,一手掌握信息動態(tà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