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經社訊)近日,電子商務消費糾紛調解平臺”(www.315.100ec.cn)接到用戶對“必要商城”的投訴,稱商品貨不對板,售后商家久未處理。

以下為用戶向我們發(fā)來的投訴信息:
田女士于2019年4月27日在“必要商城”購買FEWRUER的護發(fā)油,訂單號為302015525515709078。
收到貨后,發(fā)現(xiàn)產品和宣傳業(yè)標注的主要成分完全不符,在產品說明中第一位的主要成分“硅油”,在其售賣的網頁主要成分說明中并沒有出現(xiàn),誤導我認為,此產品是純天然產品。我承認商家產品的合法性,但是不認同他們的宣傳方式嗎、,如果知道其中存在硅油成分,尤其硅油等化學成分是主要成分,我肯定不會購買。所以,商家構成隱瞞產品成分,誤導消費者的欺詐行為。
接到該用戶投訴后,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臺相關工作人員督辦妥善處理,對此,“必要商城”發(fā)來反饋稱:1、商家并不存在誤導或者欺詐消費者,客戶已使用一半考慮到客戶體驗答應特殊申請商品退款,客戶不認可。 2.、客戶認為商家存在隱瞞產品成分,誤導消費者的欺詐行為,要求賠償500元。對于產品成分的問題,商品外包裝已做詳細說明,并于國家藥品監(jiān)督局進行備案,商品詳情頁也有外包裝成分的圖片進行展示。如客戶想要了解,可咨詢在線客服,也可以通過商品外包裝、國家藥品監(jiān)督局進行查看,商家已提供國家藥品監(jiān)督局的查詢方式給到客戶。綜上所述故不存在虛假宣傳和欺詐,無法滿足客戶500元賠償要求。
據(jù)《2018年度中國電子商務用戶體驗與投訴監(jiān)測報告》(http://www.99poke.cn/zt/2018yhts/)監(jiān)測統(tǒng)計,全國網絡消費前20大熱點投訴問題依次為:退款問題、商品質量、發(fā)貨問題、網絡欺詐、霸王條款、虛假促銷、售后服務、網絡售假、退換貨難、訂單問題、退店保證金不退還、物流問題、貨不對板、客服問題、凍結商家資金、惡意罰款、發(fā)票問題、信息泄露、高額退票費、出票不及時、其他。(文/栗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