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研究中心訊) 近日,“電子商務消費糾紛調解平臺”(www.99poke.cn/zt/315/)接到用戶對“小紅書”的投訴,稱價格設置錯誤讓用戶退款。

(注: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配圖)
以下為用戶向我們發(fā)來的投訴信息:
案例一:“小紅書”發(fā)錯商品退貨遭拒
董女士于2017年12月15日在小紅書購買保濕乳液一瓶,訂單號為51331046970231831。
2017年12月16日下午5點左右簽收,之后發(fā)現商品錯發(fā),申請更換,于2017年12月17日下午2點將商品發(fā)順豐郵回,快遞單號036090476908??爝f已于12月18日中午送達,但遭到拒收,至今溝通未果。
接到該用戶投訴后,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臺相關工作人員督辦妥善處理,但截至發(fā)稿前,我們尚未收到來自被投訴平臺的任何有關處理回復。
案例二:“小紅書”私自取消用戶訂單
袁女士于2017年12月15日在小紅書購買圖書,訂單號為51298224935028415。
下單后始終未發(fā)貨,至12月19日其中一單被單方面取消訂單,另一單仍未發(fā)貨。聯系客服聲稱是價格混亂導致。我認為小紅書單方面強制取消訂單構成違約行為,而且如果電商均采用此方法,大面積吸納資金,再拖一陣子強行取消,屬于欺詐,要求恢復訂單并且完成訂單。
接到該用戶投訴后,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臺相關工作人員督辦妥善處理,但截至發(fā)稿前,我們尚未收到來自被投訴平臺的任何有關處理回復。
案例三:“小紅書”下單后遲未發(fā)貨 售后推諉
袁先生于2017年12月11日在小紅書購買三套圖書,訂單號為51298604191941501。
直到12月20日仍未發(fā)貨,咨詢售后說價格錯誤,讓我等待,前后咨詢了三四次每次都推諉。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六條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履行義務。
接到該用戶投訴后,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臺相關工作人員督辦妥善處理,但截至發(fā)稿前,我們尚未收到來自被投訴平臺的任何有關處理回復。
案例四:“小紅書”以價格設置錯誤為由讓用戶退款回復:已反饋商家盡快發(fā)貨
楊女士于2017年12月11日在小紅書購買水墨娃娃超值套裝書籍,訂單號為51298793501168117。
標價299元的水墨娃娃三套一共付款79元,隔了幾天,小紅書app說價格設置錯誤,讓我們退款。中間他們還補了貨,卻和我們說價格設置錯誤。我認為這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說法,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有嚴重的虛假廣告之嫌。既然賣家做了這個活動,就必須要發(fā)貨。
接到該用戶投訴后,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臺相關工作人員督辦妥善處理,對此,小紅書表示已反饋商家盡快發(fā)貨,若商家不承擔發(fā)貨義務,公司會責成商家履行違約責任。
案例五:“小紅書”鞋子尺碼與描述不符退款難 回復:已退款
馬女士于2017年11月18日在小紅書購買一雙ugg灰色豆豆鞋,訂單號為51100788905212657。
頁面描述鞋子長度為25厘米,實物收到后長度24.5厘米,穿不了。當日收到后原路退回,客服給我打過電話說會盡快核實,然后錢款原路返回,但是一個多月后,還未收到返款。多次詢問客服都是在核實,無任何結果。
接到該用戶投訴后,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臺相關工作人員督辦妥善處理,對此,小紅書表示商品款項已確認退還用戶。
據電子商務消費糾紛調解平臺監(jiān)測了解,小紅書是用戶投訴的熱點海淘網站,為了鞭策電商企業(yè)提高服務質量,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制作專題《退貨難 真假貨風波頻起 扒一扒“小紅書”的大問題》(詳見:www.99poke.cn/zt/xhs/)。(文/林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