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研究中心訊) 由于蘊藏巨大的市場前景,消費金融已成為眾多資本競相發(fā)力的領域。
在消費金融鏈條中,首先是消費需求的產(chǎn)生,進而才是相關金融服務需求的產(chǎn)生,而消費需求往往是與場景緊密結合的,因此,眾多參與者將場景作為自己的制勝之道,或線上,或線下,紛紛深耕消費場景,開啟“場景化”新戰(zhàn)役。
本篇將從線上線下場景布局、場景的引流和風控價值、以及場景擴張的潛在困難等方面分析場景在消費金融領域中的應用。
消費場景多元,線上線下皆可
目前,消費金融機構不斷拓展和創(chuàng)新更多的場景化服務,來引導和滿足消費者體驗,凡是與日常生活和消費行為相關的場景,諸如旅游、婚慶、數(shù)碼3C、教育、醫(yī)美、家裝、農(nóng)業(yè)等,均與消費金融產(chǎn)品進行結合。

在線上,京東、阿里等電商巨頭,以及去哪兒網(wǎng)、途牛等自帶流量的平臺,以其自身的消費場景為基礎,發(fā)展消費金融產(chǎn)品,基本壟斷了線上的消費場景。
以京東白條為例,買家在京東購物時,可以不用立即付款,而是通過“打白條”的方式賒購。用戶以這種“先消費,后付款”的支付方式,可以在其自建的數(shù)碼、教育、家居等不同場景中進行消費。此外京東還推出“白條+”,將白條產(chǎn)品應用到租房、旅游等京東體系外的場景生態(tài)中。
在線下,各消費金融機構精準定位,切入細分市場,同時,由于多數(shù)線下場景比較分散,其拓展取決于商戶、渠道的開發(fā),因此不同的細分場景中均存在眾多參與者。
例如,針對校園大學生這一細分市場,已有趣分期、分期樂等眾多代表,并逐漸成為這一領域里的佼佼者。而在住房分期領域,則既有鏈家旗下自如友家推出的“自如白條”、58同城的“58月付”,也有房司令、會分期等這一類專注租房分期的創(chuàng)業(yè)公司。
引流和風控價值
消費金融的意義,是將金融產(chǎn)品與各種場景進行融合,將復雜的金融需求變得自然,解決了消費者消費需求和購買能力之間的矛盾。
而場景對于消費金融而言,首要價值在于引流。當消費者的購買行為與場景結合在一起的時候,便具備針對性強、指向性明顯的特點,有利于金融機構進行精準獲客。
在這一方面,分期樂CEO肖文杰認為,消費場景對于如何獲取一個用戶是一個更加具象的東西,是可以運營的,因此,場景是可以具備很強的獲客能力的,也是他們獲取用戶非常重要的一個來源。
不過,相比較線上平臺本身具備較強的用戶基礎,大多數(shù)專注于線下場景的機構,其場景端用戶基礎薄弱,并且沒有專屬的應用場景,消費者對于平臺的依賴度較低,同時,線下場景化消費都是隨機、一次性的,因此,線下場景的用戶復購率和粘性均不如線上理想。
場景所體現(xiàn)的另一個價值,便是風險可控。消費金融機構一方面通過監(jiān)測和明確消費者的購買流程和貸款用途,避免因貸款意圖不明確而造成的套現(xiàn)、欺詐風險;另一方面跟蹤用戶在分期之后的還款行為,評定用戶可支付能力、信用情況等,完善征信數(shù)據(jù)庫,降低逾期風險和提高風險識別能力。
這也是買單俠選擇和場景結合的原因,據(jù)其CEO胡丹介紹,之前他們也考慮過無場景的消費信貸,但發(fā)現(xiàn)那樣逆向選擇問題非常嚴重,導致一定要把通過率降到很低,才能減低損失。通過場景獲客,可以很好解決逆向選擇的問題。
同時,伴隨著用戶成功完成交易和交易頻率的增加,平臺對于用戶的信用數(shù)據(jù)積累會越來越完善,而大多數(shù)平臺的底層基礎數(shù)據(jù)基本無太大差異,關鍵則在于數(shù)據(jù)的不斷更新。這一方面取決于各自模型中權重的不同,另一方面仍是用戶復購率的問題,同一用戶交易越多,關于該用戶的數(shù)據(jù)便會更加完善。
開拓新場景的難度
目前,各參與者在不同的細分場景中各有所長,當在某一領域耕耘得足夠深入,必然想要繼續(xù)拓展新的場景。但在開拓的過程中,還是會面臨一定的困難和問題的。
一方面,場景與場景之間存在巨大差異。當消費金融機構在場景方面進行橫向擴張,深入一個新的不同的場景時,在客戶、渠道、信貸政策等方面,都需要重新再做布局,既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財力成本,還需要耗費較長的時間。
另一方面,當開拓一個新場景時,該場景極有可能已被原有參與者滲透得足夠充分,為新參與者還留下多少空間和機會,還有待考慮。
不論消費金融市場最終發(fā)生怎樣的變化,消費金融的業(yè)務核心始終圍繞場景和用戶而開展的。場景可以說是消費金融的基礎,但擁有豐富的場景并不意味著全部,還需要突出用戶的核心利益。對于消費者而言,關注的無非是是否方便、便宜、安全,在掌握場景的基礎上,誰能給用戶帶來更多的便利、實惠,誰就有可能脫穎而出。(來源:微信公眾號 行業(yè)洞見 OF;文/愛分析;編選: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