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研究中心訊) 3月24日,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三部委公布,我國將自4月8日起實施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新政策并調整行郵稅政策。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將不再按郵遞物品征收行郵稅,而是按貨物征收關稅和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消費稅。
對此,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認為,此舉目的至少有三:

第一,維護全國稅收政策、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中的統(tǒng)一性,并盡最大可能減少國家進口稅款流失。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的主要是母嬰產品、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等個人生活消費品,價值較低,部分企業(yè)想方設法拆單利用免稅額避稅,以降低售價來爭奪市場,陷入只注重短期效益的不良競爭中。此次稅改無疑是針對近年來利用行郵稅50元稅額免征“鉆空子”、日漸增多的稅收“套利”現象。據跨境貿易電商服務進口試點城市統(tǒng)計,目前中國90%以上的包裹不用交稅就進境了。而相對于中國一年幾千億元的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和中國公民海外購物消費規(guī)模,2014年中國對所有行李物品、郵遞物品征收的行郵稅不到10億元,稅收流失問題相當嚴重。
第二,降低線上線下進口消費品的價差,維護傳統(tǒng)進口貿易、商品流通渠道的合法利益,減少因政策不到位引起的對當下實體零售業(yè)的沖擊。過去的“行郵稅”針對的是非貿易屬性的進境物品,而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雖然通過郵遞渠道進境,但其交易具有貿易屬性,按照郵遞物品征收行郵稅與一般貿易進口商品、國內生產銷售同類商品產生稅負不公等問題。稅負不公問題對外商對華投資也產生負面影響。有跨國公司表示,目前部分城市開展的網購保稅進口模式,可將整批商品運入海關特殊監(jiān)管區(qū)域或場所,中國境內消費者網購商品后只征收行郵稅,成本低又便捷,如果該項政策長期執(zhí)行,將考慮把生產功能轉移到海外,減少在中國的直接投資。
第三,規(guī)范過去幾年一直“野蠻生長”的跨境進口電商行業(yè),尤其是個人“海淘”代購行為。提升跨境進口電商消費的通關效率、物流效率、商品品質,和整體用戶體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