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研究中心訊) 2016年3月22日,由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辦的“中國電子商務投訴與維權公共服務平臺”(www.99poke.cn/zt/315/ )接到2名用戶對一號店的投訴稱要求退貨遭拒絕、商家以價格標錯為由拒絕發(fā)貨等問題。

(注:網經社配圖)
以下為用戶向我們發(fā)來的投訴內容:
案例一:用戶不滿奶粉生產日期過早 要求退貨遭拒絕
徐先生稱在一號店購買了孕婦奶粉,訂單號:7864513355590。
收到后感覺生產日期覺得太早了,不能接受于是就申請退貨。一號店客服說奶粉不屬于過期,不支持無理由退貨。
但是商品也沒有拆封,我不明白為什么不能退貨。
對此,一號店向本平臺發(fā)來反饋稱:聯(lián)系顧客核實,因顧客不滿意生產日期較早,要求退貨,查看商品未臨保,婉拒不認可,經核實商品包裝完好,未拆封,已給其特批退貨,讓其自行支付運費寄回,并短信告知顧客寄回地址,顧客認可。
案例二:商家遲不發(fā)貨 后告知因標錯價格無法發(fā)貨
朱先生稱2016年3月19我在1號店APP上購買了1臺君泉料理機,當時頁面顯示是移動端價格62元,于是我就拍下了,訂單號:7877990621297。
但是到現(xiàn)在賣家不發(fā)貨,商家還給我打電話說是標錯了價格,而且1號店客服電話要求我取消訂單,我問為什么,他的解釋是商家說沒貨了。
我執(zhí)意不肯,到后來說我取消訂單的話,賠償我20塊錢,這個我是不同意的,消費者能正常拍下付款就表示合同已經生效了,為什么不能發(fā)貨,店家說弄錯價格沒貨,自己就要承擔責任,憑什么要消費者承擔。
對此,一號店向本平臺發(fā)來反饋稱:此單顧客反饋下單一直未發(fā)貨,經與商家核實,因價格設置錯誤,無法發(fā)出,與商管協(xié)商,按一號店平臺規(guī)定,按訂單金額30%,最低20,最高200補償,給其返利補償20,建議取消,顧客不認可,未與其達成一致,已315報備通過。
據中國電子商務投訴與維權公共服務平臺監(jiān)測了解,1號店是用戶投訴的熱點購物網站,為了鞭策電商企業(yè)提高服務質量,網經社制作專題《頻頻信息泄露 霸王條款 1號店遭遇誠信大拷》(詳見:www.99poke.cn/zt/yhd/ )
【3·15網絡消費維權專項行動啟動】
日前,國內最大第三方電商維權平臺——中國電子商務投訴與維權公共服務平臺正式啟動“3·15網絡消費維權專項行動”(www.99poke.cn/zt/2016315/ ),活動從3月9日起至3月31日止,重點關注網絡消費者維權集中的電商網購、O2O、微商、海淘、外賣、消費金融、P2P等領域。無論是您個人遇到網購、團購、金融消費欺詐,還是您企業(yè)與互聯(lián)網電商企業(yè)糾紛,均可通過投訴通道www.99poke.cn/zt/315 /或關注官方微信“網購投訴平臺(DSWQ315)”進行在線投訴,我們將第一時間核實、受理、曝光。(文/九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