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研究中心訊) 2014年7月20日,由網經社主辦的“中國電子商務投訴與維權公共服務平臺”(www.99poke.cn/zt/315/ )接到姚先生對華強北商城的投訴稱收到的手機不能使用。

(注:網經社配圖)
以下為用戶投訴內容:
7月17日下午五點多左右收到快遞是華為公司新出的榮耀6,本人在7月15號下的單。金額為1999.
興奮中迫不及待的將手機sim卡裝進去,發(fā)現(xiàn)裝進去都是彈出來,后向附近一家手機店老板確認,確實是手機卡槽出現(xiàn)問題,于是就給華強北商城客服人員聯(lián)系,起碼有6次以上。
我告訴他們實情:關于我手機一到手就是壞的事實,他們說,快遞上我簽了字,就不能夠退換,因為我簽字就是我認可產品沒問題,可是我簽字還不到半小時啊。如果我不簽字快遞員就不會把包裹給到我手里,而且像手機這種影響至少要試半個小時才知道是否有零件損壞。
另一方面我不懂的是華強北商城頁面的廣告就是7天無理由退貨,15換貨,一年保修。
就這方面他們的措辭就是無理由是有前提的。是物品能夠回收起來再賣出去的情況下。還說卡槽問題不予退貨,這個邏輯我真的覺得是糊弄消費者。
對此,網經社建議消費者在網購手機等電子設備時,應在快遞員面前確認物品是否有被使用過的痕跡以保留證據。
為幫助各電商網站更好提高售后服務與用戶體驗,同時幫助更多用戶解決網購糾紛,網經社攜手律師、工商、消保委聯(lián)合發(fā)起“3.15電商消費維權專項行動”,并在315起開通全國首個“微信網購維權平臺——“網購投訴平臺(微信公眾號:DSWQ315)”。(文/海沐森)


































